配送中心规模的确定和数量的决策确定
(一)配送中心的规模确定
1、配送中心的规模含义
配送中心的规模选择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与店铺规模相适应的总规模,即需要总量为多少平方米的配送中心;建立几个配送中心,即这些配送中心的布局;每个配送中心的规模。
2、配送中心总规模确定原则
配送中心总规模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在服务和成本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通常配送规模越大,其服务能力越强;而规模越大,投资成本也将会增加。
3、配送规模与单位配送成本之间的关系
在一定配送规模范围内,随着投资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单位配送成本不断降低,而当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时,单位配送成本则会开始随规模的扩大而上升,规模不经济开始发挥作用。“配送规模”与“服务能力”之间的关系为:随着配送规模的扩大,配送中心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但当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时,其服务能力受规模的影响不
断减小,因此配送中心的建设和经营规模不是越大越好。从理论上来说,其规模最好在“服务能力曲线”与“单位配送成本曲线”的两个交点内决策,这样才能在最佳规模范围内获得较低的配送成本、较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配送中心数量的决策
一般来说,配送中心的数量取决于经营商品的类别和连锁店的分布状态,由此可得确定配送中心数量的两种方法:商品功能法和适当比例法。
1、商品功能法
这种方法按照商品类别来设立配送中心,有利于根据商品的自然属性来安排储存和运输。例如,日本的大荣公司按照这种方法,分别建立了衣料和杂货中心、电器和家具中心、食品中心等。
2、适当比例法
这种方法是按照连锁店铺分布状态或空间特征设立配送中心,其优点是有利于配送距离及效益达到理想状态。日本的家庭市场连锁店物流半径为30千米,在半径为30千米的范围内设有70家店铺,有一个配送中心负责配货,一个中心拥有四五辆货车,按照总部送货单送货,一辆车一次送货10~15家店铺,先装距离最远店铺的货物,送货时
先送最近店铺的货物,后送最远店铺的货物。
事实上,许多连锁企业通常综合上述两种方法进行配送中心的设置,既按商品分类划分配送中心,又按店铺分布来安排位置。配送中心要求连锁店铺分布相对集中,一个配送中心至少能满足几家店铺的需要,因此,如果连锁制企业建立的分店过于分散,配送中心的效果就很难体现。



